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哪些人不能和外國人結婚?涉外婚姻結婚辦理有哪些規定?

時間:2023-03-17 09:23:53 來源:法務網

涉外婚姻結婚辦理過程中,哪些人不能和外國人結婚?

根據《中國公民同外國人辦理的幾項規定》第4條之規定,以下兩類中國公民不準同外國人結婚:

第一類是某些擔任特定公職的人員。

其范圍是:

1、現役軍人,是指正在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人民武裝部隊中服役,具有軍籍的干部和戰士。但某些原在部隊掌握核心機密和重大機密的復員、轉業軍人,在他們掌握和熟悉的機密失密前,也不能同外國人結婚。

2、外交人員。是指直接從事外交工作的人員,主要指外交部和我國駐外使、領館的外交官。

3、公安人員。是指在編的各級公安機關、國家安全機關的干警。

4、機要人員和其掌握重大機密的人員。是指國家黨政機關、科研機構和企業單位從事機要工作,掌握黨和國家重大機密和科技尖端機密的人員。

法律不準擔任特定公職的人員同外國人結婚,是為了維護國家的安全和利益,這也是世界各國立法的通例。

第二類是正在接受勞動教養和服刑的人。這類人由于違法或犯罪,正在接受法律制裁,被限制了人身自由,所以不準同外國人結婚。

標簽: 不準同外國人結婚 涉外婚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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