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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改增范圍包括哪些?稅率是如何規定?

時間:2023-07-03 09:58:24 來源:名律網

1、營改增具體實施范圍包括哪些?稅率是如何規定?

納入“營改增”試點的范圍是:

(1)交通運輸業,包括陸路運輸(暫不包括鐵路運輸)、水路運輸、航空運輸和管道運輸;

(2)部分現代服務業,一是研發和技術服務,包括研發、技術轉讓、技術咨詢、合同能源管理和工程勘察勘探服務;二是信息技術服務,包括軟件、電路設計及測試、信息系統和業務流程管理服務(如電子商務平臺);三是文化創意服務,包括設計、商標著作權轉讓、知識產權、廣告和會議展覽服務;四是物流輔助服務,包括航空、港口碼頭、貨運客運場站、打撈救助、貨物運輸代理、代理報關、倉儲和裝卸搬運服務;五是有形動產租賃服務,包括有形動產融資租賃和有形動產經營性租賃;六是鑒證咨詢服務,包括認證、鑒證和咨詢服務。

稅率設置:在現行增值稅17%標準稅率和13%低稅率基礎上,新增11%和6%兩檔低稅率。新增稅率是按照改革試點行業總體稅負不增加或略有下降的原則,依據試點行業營業稅實際稅負測算的。有形動產租賃適用17%稅率,交通運輸業適用11%稅率,其他部分現代服務業適用6%稅率。此外,對于小規模納稅人,增值稅征收率為3%。

2、勞務派遣服務、人力資源服務是否屬于營改增范圍?

依托計算機信息技術提供的人力資源管理屬于營改增中的“信息技術服務_業務流程管理服務”,其余勞務派遣服務、人力資源服務不屬于本次營改增范圍。

3、不動產的租賃是否屬于營改增范圍?

不動產(包括組成部分)的租賃服務不屬于本次營改增的應稅服務范圍。

4、建筑安裝勞務是否屬于營改增范圍?

建筑安裝勞務不屬于本次營改增的應稅服務范圍。

5、營改增試點開始前尚未執行完畢的有形動產租賃合同,試點之后應該怎樣繳稅?

我省試點納稅人在2012年10月1日前簽訂的尚未執行完畢的有形動產租賃合同,在合同到期日之前繼續按照現行營業稅政策規定繳納營業稅。

6、營改增之后,企業出口技術服務,請問要交稅嗎?

試點納稅人向境外單位提供的研發服務適用增值稅零稅率,采用免抵退稅辦法(免征增值稅,相應的進項稅額抵減應納增值稅額,未抵減完的部分予以退還)。

7、從事交通運輸業的營改增納稅人取得的車輛保險費發票可以抵扣嗎?

車輛保險費發票不屬于增值稅扣稅憑證,不可以申報抵扣稅款。

8、營改增交通運輸業小規模納稅人代開的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,對方可以抵扣多少?

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接受小規模納稅人提供的交通運輸業服務,按照取得的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價稅合計金額和7%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。

標簽: 營改增范圍 稅率規定 建筑安裝 增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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